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关于开展返乡入乡创业典型遴选活动的通知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:
为深入贯彻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开展“三创四建”活动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意见》精神,鼓励引导各类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,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,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,省人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返乡入乡创业典型遴选活动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遴选目的
深入贯彻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开展“三创四建”活动的决策部署,大力宣传返乡入乡创业扶持政策,展示新时代返乡入乡创业者风采,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返乡入乡创业、劳动者积极投身返乡入乡创业的良好氛围,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,帮助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,助力脱贫攻坚,推动河北发展和就业局势稳定。
二、遴选范围
在我省县域内返乡入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、失业人员、退役军人等各类劳动者。
三、遴选条件
(一)创办实体,依法注册,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。
(二)经营规范,社会信誉良好,无不良记录。
(三)创业项目为非国家禁止、限制类,无知识产权纠纷。
(四)带动就业5人以上。
四、遴选程序
(一)县级推荐。县级人社部门要通过电台、电视台、网站、微信等渠道,广泛宣传返乡入乡创业典型遴选范围和条件,通过县政府有关部门、乡镇政府、行业协会、返乡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和创业者自荐等方式,广泛征集返乡入乡创业典型事迹,经实地走访调查核实,按照遴选范围和遴选条件择优推荐,填报《河北省返乡入乡创业典型遴选登记表》(附件1),上报市级人社部门。各县(市、区)于7月2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。
(二)市级初选。各市人社部门组织对各县(市、区)推荐人选进行初选,确定初选侯选人,报省人社厅遴选委员会。各市初选人选不少于5人,不超过10人;定州、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初选人选不超过5人。各地于7月31日前完成初选工作。
(三)省级遴选。省人社厅组织遴选委员会,对各市初选人选进行评审,确定30名侯选人,确定为“河北省2020年返乡入乡创业典型”。
五、遴选原则
(一)公开透明原则。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遴选范围、条件和程序遴选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
(二)自下而上原则。严格按照县级推荐、市级初选、省级遴选的程序,逐级自下而上遴选。
(三)差额择优原则。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效果为重点,注重品德品行、责任担当、示范带动作用以及创业项目的科技含量、发展规模等,差额择优遴选。
六、遴选名额
全省遴选返乡入乡创业典型30名,颁发荣誉证书,聘为河北省大众创业优秀导师,组织演讲等宣传活动。
七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周密组织。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返乡入乡创业典型遴选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专门机构,指定专人负责。制定遴选工作方案,明确时间和方法路径,保障遴选工作顺利开展。各市于7月5日前将《河北省返乡入乡创业典型遴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》(附件2)报送省人社厅。
(二)严格把关,确保质量。严格按照遴选范围和遴选条件组织推荐和遴选工作。对申报材料要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逐一核实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。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,确保推荐、遴选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。
(三)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。以开展返乡入乡创业典型遴选为契机,加大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工作宣传力度,做到报刊有文章、电视有影像、电台有声音、网络有主题,提高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的知晓度、参与度和影响力。
联系人:石 璠 吕小强
联系电话:0311-66908991 66908990
电子邮箱:zyjsc66@126.com
附件:1.河北省返乡入乡创业典型遴选登记表
2.河北省返乡入乡创业典型遴选工作联系人
信息表
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0年7月3日
附件1
河北省返乡入乡创业典型遴选登记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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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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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 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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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 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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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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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群体 |
高校毕业生□ 农民工□ 失业人员□ 退役军人□其它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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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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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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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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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动就业情况 |
带动就业 人,其中,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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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简介主 要事迹和相 关证明材料 |
(可附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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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推荐 意 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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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初选 意 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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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遴选 意 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
注:此表填报一式三份,同时报送事迹材料、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。
附件2
河北省返乡入乡创业典型遴选工作
联系人信息表
市(盖章)
责任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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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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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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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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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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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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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联系人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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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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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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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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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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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报时间: 年 月 日